也可以是針對行政主體,環境公益訴訟的提起及最終裁決并不要求一定有損害事實發生,由違法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具有特殊性。根據現行《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環境公益訴訟具有顯著的預防性,環境公益訴訟的特征有什么呢,環境公益訴訟目的具有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