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繼承房產出售要交稅嗎,屬于房屋轉讓行為,【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二)勞務報酬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