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有良好的信用記錄,申請人有合法的購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購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職工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單位未有繳存不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