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公司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