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同工同酬,上個月工資將會在下月十號統一發放,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對于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每個月10號發工資 是什么意思,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勞動法對工資結算的相關規定: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