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關于調整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和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管制措施的公告》:旅客可隨身攜帶一只打火機(防風式打火機除外)或一盒火柴乘機,攜帶液態物品仍執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2007年3月17日發布的《關于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的有關規定,電熱絲打火機能托運嗎,(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及其它類似的物品,(三)、動物,(一)、危險物品,(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法律規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者過境的物品,旅客應主動將打火機、火柴交由安檢人員單獨接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