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案第七條規定,羅斯福簽署生效,是由國家調節各企業主之間的關系,禁止雇主強迫雇員加入公司工會或反對雇員加入其他工會,國家工業復興法措施有何具體作用,全國工業復興法是在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大危機期間,在政府指導下由雇主、雇員和消費者共同“監督”和“調節”生產,并對產品產量嚴格限制。是羅斯福政府最重要的反危機法案,此外,是由國家舉辦公共工程以增加就業機會,用以規定各工業企業的生產規模、產品價格、銷售范圍、工資及工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