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18周歲的叫做未成年工,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國家規定多大才不算童工,如果發現有兒童從事符合上述童工定義的工作,已滿16周歲的不算童工,包括當童星、報童、少年兵、農場及工廠工人等。并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