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有的省是從1993年開始補繳的,之后國家的國發1997年26號文件又進一步規范了相應的業務,國家養老保險從哪年開始征繳,在2005年38號文件進行了政策的相應調整,但養老保險賬戶建立是依據國發1995年6號文件開始建立的,養老保險是從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養老保險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