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資格需單體驗收備案。許多購房者經常有這樣的困惑:開發商都開始交房了,可是小區的道路還在施工,綠化還沒做好,公建設施還未啟用,有的甚至還沒有通水通電。這樣的房子能交給業主入住嗎?開發商究竟開發建設到什么程度才有資格交房?根據我國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都規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國目前規定的房屋經過驗收和驗收合格的標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因此,不管買房人和建設單位在買房合同中是否約定將建設單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作為交房條件,建設單位交房時都應提供。否則,購房者有權拒絕收房,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開發商承擔。同時,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單體必須經過消防驗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據建設部《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第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向用戶交付銷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時,必須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因此,提供“兩書”也是開發商交房的必備條件。對于具體的交房條件,購房者可與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附件、補充協議加以約定,如將公共配套設施驗收合格(包括水、電、煤氣、寬帶、有線、安防、綠化、道路、電梯等)作為交付使用的條件,同時在合同中約定開發商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時的違約責任。交接程序先驗房后辦手續。目前開發商和業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幾個步驟預檢整改。在還沒有與業主交接前,開發商一般會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業公司組成內部驗房團,對即將交付業主使用的房子進行預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經過預檢后,開發商將鑰匙移交給物業公司,由物業公司安排業主驗房。寄發通知。開發公司售樓部一般根據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個月或一個月寄發《入住通知書》或《入伙通知書》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時還打電話通知業主。此時,業主最好要按約前往。因為合同中一般約定,如果業主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前去驗房,視同同意交接。如果無故不交接,有的開發商還將從合同約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萬分之一至萬分之三的保管費。業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按約前往,最好書面通知發展商,并說明原因。確認身份。業主應該根據入住通知書的要求,攜帶相關資料到售樓部確認身份,并聯系驗收交接事宜。這些資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書、買賣合同或預售合同、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家庭成員照片(物業建檔客戶資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驗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同時,還需出具業主的《授權委托書》。驗房移交。物業公司指派一名相關人員陪同業主現場驗房,若驗收合格,業主須在《樓房驗收交接表》上簽字認可,領取房屋鑰匙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戶手冊》等資料,同時須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若驗收不合格,業主應將不足事項明確記錄在《樓房驗收交接表》上,可暫不辦理入住手續,再次交接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但一般不應超過30天。提示:目前有些開發商在房屋交接過程中,往往讓業主先交費用及其他手續后再驗房,給日后的糾紛埋下隱患。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后辦理手續。糾紛處理及時索賠或解約。如果開發商在不符合交房條件的情況下交房,業主及時采取行動,有的還天真地認為開發商在不具備交房條件下而交房是違約行為,權利是要靠自己主張,如果購房者不提出、不主張,甚至以為先住進房子再說,卻不知道這種做法已放棄了自己的權利,等于默認了開發商的違約行為。對開發商的違約,分不同情況購房人享有合同撤銷權或索賠權。(1)對于合同撤銷權,《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目前法官通常會認定購房人收房就是購房人以自己的行為放棄了合同的撤銷權。《合同法》第九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具體到房地產糾紛,根據去年6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本條中的三個月和一年這兩個期間均屬于除斥期間(不因任何理由中斷和延長的期限),它們是不變期間,不同于訴訟時效,不存在期間的終止、中斷和延長的情形。只要期限屆滿,解約權人不行使解除權,該權利即歸于消滅。通俗地講,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時間達到合同約定的解約條件,購房人開始享有法定解約權,同時,從該日起的解約權也進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間。如果購房人在除斥期間過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訴訟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購房人享有解約權之日起的一年內,開發商催告購房人行使解約權,則購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個月內應行使解約權,過了三個月購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同樣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2)賠償損失:依據高法的司法解釋規定,在開發商存在如下行為時,購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3.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4.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5.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6.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7.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8.由于開發商的原因,逾期辦理產權證超過一年的。購房人亦可請求解除合同。盡管目前尚無司法解釋對上述解約權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規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上述解約權均存在除斥期間,該除斥期間更多地取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驗房時應注意哪些事項1.樓地面是否平整想查看樓地面是否平整,只需要要用長尺(或者帶有水平的專用直尺),靠墻壁地面,檢查是否平整,同時觀察是否有劃痕裂紋,墻面是否有爆點(爆點:生石灰在發成熟石灰時因攪拌不勻未發好,抹在墻上就會形成爆點,用鐵器敲打“爆點”時,就會發現大面積的疏松、脫落等質量問題。)2.墻面是否有裂痕檢查墻面是否平整的同時,還需要看墻面是否有裂痕(常見的四大裂痕:強度裂縫、沉降裂縫、溫度裂縫、變形裂縫)、是否有外漏的鐵絲網、鋼筋。如果在驗房時發現以上的墻面問題,可以終究開發商幫忙修補后在簽字。新房驗房注意事項(詳細步驟教你如何驗房)3.室內樓梯是否有缺損主要看樓梯的平整性,是否有缺損。4.門窗安裝軌道是否順暢在門窗檢查方面,最主要的就是檢查門窗的軌道是否順暢。特別是平開窗的親們,一定要注意能否關嚴實。否則會有風進入房內,特別是在寒冷的北方,那么在冬天你們就慘了。如果再驗房時發現的這些問題,直接通知開發商,他們會很快就修理好了,如果你已經簽字后,再找開發商處理這些問題。那么他們的辦事效率就是龜速了。第二個方面,就是在檢查新房的門窗玻璃是否有破損。窗框是否有變形。如有發現異常,抓緊找開發商解決,這個是非常需要你們注意的事項,特別是各個房間的門窗都要仔細檢查好,避免不必要的破財。5.進戶門是否有磕碰和刷漆需要仔細檢查進戶門是否有磕碰和刷漆,從嚴格意義上講,門身內、外、頂面是必須要刷油漆。門的間隙不要太大,門的開合無特別的聲音,門的四邊要緊貼門框,門鎖的一邊間隙不能太大,同時也不要忘記了試鎖,主要是看鑰匙是否好用,以及門鎖是否安裝的堅固。其他很重要的一點是,門的隔音效果要好,以及密封程度。新房驗房注意事項(詳細步驟教你如何驗房)6.陽臺設備無破損驗收陽臺的時候,主要是看陽臺的地面是否平整有無破損,其次就是陽臺的窗戶設備是否完好。7.層高不能低于2.8米作為樓房的建筑高度規定一般在2.8米,實際高度不能低于2.6米,層高3米的實際高度不能低于2.75米,但是住宅層高不能低于2.8米。8.給水是否配套齊全在檢查給誰方面的注意事項,主要是看房間的各個水管的 龍頭是否有水的供給,是否配套齊全,(包括樓道里的管道井中的水龍頭)。9.排水是否正常有了給水后,剩下的一大問題就是排水問題的解決。驗收排水的位置主要是在臺盆、馬桶、浴缸,和衛生間、廚房、陽臺地漏等(應聽到咕嚕嚕的聲音和表面無積水)。合格的地面不應有積水存在,因地漏是最低處,但毛坯房地漏周圍留出了一定的后期鋪裝地面的高度。盡可能讓水流大、急,看水壓大小,試排水速度。新房驗房注意事項(詳細步驟教你如何驗房)10.電氣是否與買的數量一致電氣方面的檢查首先是要檢查電卡、水卡中的水量、電量是否與買的數量一致11.預留洞是否合理.首先要查問客廳、南、北臥室的空調機位和孔洞。特別是在檢查空調孔時,一定要看是否里高外低。如果是外面高里面低,下雨的時候雨水就會灌進來,這可是比較麻煩的事,尤其是空調孔開在北面的,灌水非常嚴重。如果發現這個問題,堅決要求kfs把原來的口子堵上,并重新打孔。12.強電、弱電在檢查強電弱電的時候,主要是看電閘及電表其是否能控制室內的燈具及室內各插座,檢查開關、插座的牢固程度。檢查強電弱電垂直距離是否超過一米,否則日后會影響電視的收看效果。(這個很重要哦),用電筆/小燈泡測量各個強弱電是否暢通。通過拉閘后戶內是否完全斷電,戶內有分閘的,也同樣分別檢查。就可以知道電閘及電表其是否能完全控制室內電源,對于插座,一定要是保險插座(距離地面30厘米高的插座都必須帶保險裝置),衛生間內的電源插座應是防潮插座并有防濺措施,衛生間的照明燈座必須是磁口安全燈座,洗手盆的上方不應有插座。
毛坯房交房時如何驗房一、建議收房日期一般房產商通知業主交房時間會比較早,建議大家不要在第1、第2天去收房,因為在那兩天,同時來收房的人會很多,而陪同驗收房子的人不會有太多時間仔細的陪同你去看房子,較好是往后推幾天比較好。1、樓房現場驗收1)發展商應首先出示《建設工程質量認定證書》,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此三項必須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并由開發商加以說明。及各種相關驗收表格,如《住戶驗房交接表》(房間功能分區及標的物詳列各項驗收內容,如客廳樓板、陽臺地面等等)與驗收意見表(如《樓宇驗收記錄表》2)買家繳交身份證復印件、收樓通知書,領取房屋鑰匙,并由商家接待人員帶領,到所購樓房依雙方約定的交樓標準查驗樓房狀況3)依原合同約定標準驗樓4)驗完樓后,買家按實際驗收情況填寫《住戶驗房交接表》(不到較后不簽),同時將水表、電表底數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驗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并將意見填寫在《樓宇驗收記錄表》中,作為書面依據,如發展商未準備有關表格,買家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發展商。5)根據買家意見,買賣雙方協商解決辦法,如屬可整改內容,應協商并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應超過30天6)如買家對樓房基本滿意,應在《住戶驗房交接表》上簽字認可。4、辦理入住手續1)換發票、繳交各項相關費用物業管理費一般交付后才開始計算,驗收時要簽前期物業合同。2)填寫《住戶檔案表》《入住協議》《消防責任書》等表格、、3)領取《住戶手冊》《服務指南》等各種入住手冊及贈送物品。、2、各種資料可帶走 1)去物業部門查看資料部分,分別有以下幾份資料需要查驗:A 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可帶走B《住宅使用說明書》--可帶走C《竣工驗收備案表》D 面積實測表E 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可帶走提示:1.不管開發商陪同收樓的工作人員如何花言巧語,業主都應該堅持原則,只要發現問題,不管大小,都要在相關文件或表格上記錄下來,并寫清自己的意見,如果確實屬于不能收樓的,要向寫明不予收樓的原因并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2.A、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可帶走《住宅質量保證》書包含三個項目的保修條款,結構的保修期限是 50 年,屋面防水和衛浴防水的保修期限是五年,設備及裝修的保修期限是兩年。保修期限從領到鑰匙開始計算,這個日期較好寫進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范圍作出的承諾。B、《住宅使用說明書》--可帶走《住宅使用說明書》應該包含如下內容:開發商名稱及其聯系電話設計單位及其聯系電話施工單位及其聯系電話監理單位及其聯系電話。《住宅使用說明書》則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數、墻體結構類型等作出的相關說明。C、《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表》復印件有可能收房時尚未辦理,但必須在竣工驗收后十五天內備案,否則影響辦理產權證。按照有關規定,《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屬于“黑樓”,是不能入住的。消防這種關鍵環節,一旦出了問題,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故。而對于業主來說,人身安全才是第1位的,因此購房者驗房的時候不能只看發展商有沒有這張《備案表》,一定還要仔細察看各個分項有沒有都備案。《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將項目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后,發展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了問題,查下來如果是發展商的過失,一樣可以追究其責任。D、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可帶走如果房產商準備充分的話,一般 10 分鐘即可查看完資料。您具有索取權利的依據是《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