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而且馬上就交房的話估計你的房款已付清了。換句話說不管是你付的全款還是貸款,開發商錢已到手。如果不想要這套房子,而且房價在漲或者保持平穩的話,應該和開發商協商之后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真的想要房子的話,那就肯定不會退房對吧,開發商也就是拿準了這點。反正開發商錢已到手,急的不是開發商對吧?說起打官司的問題,首先實測面積沒出,大多少誰也不知道,所以現在肯定打不了官司,就算是告也沒人會受理。說起合同是怎么約定的問題,看你貼出來的這部分合同確實是標準格式的購房合同,如果簽了字按照第一種方式處理的話,那就給按照第一種方式處理。但是如果簽字時有文字的附加約定的話,應該按照附加約定執行,但是估計開發商不會和一般個人簽附加約定,可能開發商還會告訴購房者:你覺得合同有問題可以不簽不買。所以你可以把這種情況理解為霸王條款。從道理上講事實就是如此。中國的事往往不按照常理出牌,如果事情鬧大了,政府和開發商也許會為了維穩或者息事寧人付錢了事。但是這么多業主會不會心那么齊把開發商逼到那個份上呢?反正我是從來沒聽說過。我聽的最多的就是業主自己主動息事寧人,花錢了事。畢竟是你們的房子變大了對吧?還有很多是房子變小了開發商還不退錢的呢!
多數情況是實測面積變小 長期從事房地產官司的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衛新律師告訴記者,復式房容易出現超面積情況,但無論是變大還是變小,對消費者來說將影響購房預算。并且,上下浮動3%是購房者可以允許退房的一個底線,而并非是一個高標準的參數,好的開發商,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不會出現如此接近底線的差額。同時,對于130多平方米的房子,一旦實測面積超過了140平方米,甚至還會影響普通商品房與非普通商品房的區別。 衛新同時表示,房子的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的確存在一定范圍的差額,但個別開發商卻故意以此來玩貓膩。多數的手段是實測面積小于預測面積,但差額在規定的3%之內。假設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預測時高出1平方米,以2萬元一平方米計算,一戶就有2萬元,500戶就達到1000萬元,這部分資金等于是無息提供給開發商,等到交房時再返還給業主本金。 另一種情況,則是實測與預測面積變化不大的情況下,得房率降低,而較高的得房率在銷售時容易吸引客源。比如,一套房子預測時,套內面積是80平方米,公攤面積是20平方米,等到實測時成了套內面積75平方米,公攤面積25平方米,實測與預測沒有差別,業主無需補交也沒錢可退,但事實上,得房率卻從原來的80%降到了實測后的75%。 由于預測面積是根據建筑圖紙測定,實測則根據實際建筑測定,難免會有一些人為因素所造成的差額。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房人有權退房。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3%以內的誤差面積,由買房人掏錢補齊,超過3%的部分,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誤差小于3%的,開發商退錢,誤差超過3%的,超出部分要雙倍退錢。
首先需要計算實測面積與合同面積的誤差是否超過了3%。其次,需要認真查閱合同,看里面是否有針對“面積確認及誤差處理辦法”的相應條款。 因為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此,首先要算一算實際面積比合同面積少的那5㎡是否超出了3%的誤差比。如果超出了,便可依法向開放商索要賠償。另外,小編提醒一句,若合同里包含“面積確認及誤差處理辦法”的協議或條款,則該協議或條款也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所以買房之前,購房者一定要認真查看合同后再簽字,當收房后遇到問題時,也一定要仔細查閱購房合同。
樓主糾結半年,最終還是在黃陂武湖買了房子,那個地方確實不方便,好在我老公上班得地方到那里只有10分鐘的電瓶車車程,所以大家不要再討論是否方便這個問題了,我只能說,還好還好、、、 這兩天開發商已經通知收房了,我看了一下,開發商公布的實測面積比原來交錢時候的面積多了2.1個平方,這2.1個平方還不夠在市中心買一個平方的,但是剛剛拿了20多萬付首付,明年還得準備十萬裝修。現在讓我拿這個1W,我真有點舍不得。 想問一下大家 ,這個面積大家當初收房的時候是怎么算的,就是開發商怎么說就怎么算嗎? 我覺得開發商還是挺有心思的 ,讓大家24號之后去收房 ,沒有固定的哪一天,到時候大家都分散的去 ,哎,總之我什么都不懂,想找個左鄰右舍參考一下都沒有。又要開始在得意上惡補知識了,當初去看房的時候就是天天在得意上看大家的經驗之談,不然什么都不知道。 開年就準備裝修了,因為資金的問題,可能還是打算請裝修隊吧 ,能省則省,也希望大家能推薦一下好的裝修對,當然了,就不要嫌棄黃陂路途遙遠了,其實也還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