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房相關稅費 (一)商品房買賣應繳以下稅費: 1、契稅 2、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 3、買賣合同印花稅 4、公共維修基金 5、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6、房屋所有權印花貼稅 7、權證工本費 (二)稅費問題 特別提示: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均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稅 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稅。 繳納時間:契稅只能在過戶時交納 特別提示:除稅務機關,任何單位無權代收。 實施: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交納契稅,等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之前自己到稅務局直接辦理。 2. 公共維修基金 此項基金不同于物業管理費,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稅率:房屋成交價 的2%。 特別提示:任何開發商、物業公司都無權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該基金應該交給小區辦。如果您將大修基金交給開發商,您很可能無法要回。 3、面積測繪費 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托,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故此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 4、物業費 一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和水電保證金 特別提示:普通小區交一年以下物業費并不違規。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收費項目和標準及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布。 5. 產權代辦費 業主完全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該筆費用。
新房需要繳納的稅費: 1、契稅:中心城區別墅類(含單體、聯體)契稅按4%征收;普通住房標準為按1.5%征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征收。 2、住房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按照2%標準交存,非住宅維修基金按照1%標準交存。商品住宅(含經濟適用房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區外與單棟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維修基金交存標準為: 磚混結構住宅——49元/平方米 無電梯框架結構住宅——55元/平方米 有電梯14層以下(含14層)框架結構住宅61元/平方米 有電梯15層以上(含15層)框架結構住宅73元/平方米 3、交易手續費: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4、房屋登記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5、證照印花稅:5元/本。 6、工本費:1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