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他的單位負責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你不用負任何責任,根據(jù)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他的情況屬于工傷,但不用你負責。 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因為你和他之間沒有任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