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廣州廉租房要符合條件:
1.申請承租廣州市政府主導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簧暾埲伺渑挤菑V州戶籍的,應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準;
(三)無自有產權住房;
(四)現無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以下簡稱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
6. 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托拍賣過房產(以下簡稱轉讓房產)。
2. 申請承租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人員,應如實向用工單位申報收入、資產凈值和居住情況,無用工單位的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如實申報。具體流程為:領表→申請→用工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和公示→產權人(出租人)備查→審核、公示并批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