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對“燃氣管理規定,燃氣表是有界的,燃氣表和燃氣表的管道出口前及附屬設施、燃氣銷售企業負責維護和更新,用戶應當予以配合;在出口和配套設施的管道,以維護用戶和燃氣銷售更新。企業每兩年進行一次,對用戶進行管道煤氣表出口及附屬設施的安全檢查,并對燃氣的安全使用提供技術指導。燃氣銷售企業發現用戶違反安全使用燃氣規定的,應當停止勸阻,并提出建議。也就是說,產權和表后的安全是由用戶自己負責的,燃氣公司負責安全監督和服務,所以要簽訂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