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納金是指超過規定的繳款期限,向繳款人征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征收應繳款額一定的百分比。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如果您在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額低于最低還款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要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比例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 。人民幣帳戶最低收取人民幣10元,美元帳戶最低收取1美元(指定卡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