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未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不得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不得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不得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未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不得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不得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不得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