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可以根據業主需求提供有償服務,但是這個要基于公平公開公正上,不能強買強賣
交了物管費就可以了,其余不用管,物業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房子里面的東西是他們的,而且他也只能負責外部的一些問題。房子里面只要不干擾鄰居愛怎么弄怎么弄,高興我還可以把門后面掛個死人頭呢。交付就是交付,確認房子里面應該有的所有一切以后簽了字 房子就是你的了,房子里面的一切也都是你的。懂?不行就報警,現在的物業是很多沒素質的。
每個樓盤都有樓霸不知道嗎?我裝修搬運費花好幾千呢,沒脾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