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發生了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糾紛,可以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機構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十九條規定,如果裝修家庭因家庭居室裝飾裝修而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應該由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居民負責修復和賠償,如果是屬于裝修施工單位的責任,則由房主找裝修單位負責修復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