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一性:各種材質的款式、色彩、質地,應統一在一個相似的大基調中。例如,家具款式是現代簡約的,窗簾花形則也必須是比較簡約的。
(2)協調性:室內各種物體給人視覺的感受總體上應是協調的、穩定的。
(3)平衡穩定性:居家飾品不一定要對稱,但須有一定平衡感性,不能一邊是空蕩蕩的,而另一邊是堆滿的。頂棚顏色應清于地面。
(4)對稱性:過于對稱的布置給人一種平淡呆板的視覺印象,在基本對稱的基礎上,局部的不對稱可產生變化,具有一定的動感。
(5)節律性:有規律的變化,如反復和層次,給人以流動感和活力感。在復式和別墅房型的布置設計中,特別要貫徹這一原則。
(6)視覺中心:在一個區域和范圍內,視覺上要有一個中心,這一原則可使每處居室內保持一個亮點,而軟裝飾的總體風格也易于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