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規定,新建商場的耐火等級一般應不低于二級,商場內的吊頂和其他裝飾材料,不準使用可燃材料,對原有建筑中可燃的木構件和耐火極限較低的鋼架結構,必須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級。商場內的貨架和柜臺,應采用金屬框架和玻璃板組合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