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位工程造價50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或10項以上單位工程造價5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裝修裝飾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學或環境藝術、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等專業人員齊全;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